成都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区分受理范围;
成都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区分普通区域、自贸区下放片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青白江区自贸区。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成都市影视机构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人员整套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身份证,简历,佐证材料三选一:相关专业学历证/项目业绩证明/专业培训证明,法人可以兼任3名管理人员之一。
专业范围:编导,编剧,导演,摄像,播音主持,广电新闻,影视动画等,四川广电局明确口径。
5.办公场地证明:
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租期覆盖申报时点)。
住宅性质地址:多数区县不予认可,少数需要业主/业委会同意文书,风险高。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成都市广电许可证审批片区差异实操重点:
1)高新区,天府新区,青白江自贸区,双流,温江(下放审批,证照分离):
系统可自动调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原则上不用手动上传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属于材料免交,但人员简历,场地证明,申领表,章程,申请报告依然要完整提交。
2)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郫都区,新都区等其余区县(成都市文广旅局终审):
按完整材料提交,证照分离的免调材料不适用: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场地抽查概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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