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民企和国家电力混改的费用流程
关于国企混改的必要性和意义。首先,国企混改有利于搞活或者激发微观主体的活力。尽管通过四十年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新型国企,但仍存在效率较低、活力不足等问题,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将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提高资本回报率。其次,国企混改有利于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或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关键问题。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所有者缺位问题,进而促进了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等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这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具有关键作用。再次,国企混改有利于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同时做强做优做大,提高其所在企业竞争力,打造世界企业。在我国,国企民企、国资民资从来都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当前,我国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总体上都普遍缺乏全球竞争力,缺乏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因此亟需做强做优。但依靠自身力量都有很大局限性,因此合作共赢是必然选择。特别是现阶段,国企民企、国资民资更应该抱团取暖,携手应对。而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国企民企、国资民资共同发展提供了可行的方案。民营企业的活力加上国有企业所拥有的独特资源,就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总之,正如苑佳俊指出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国企混改的配套机制和原则
然而,必须认识到,国企混改并非就能达到上述效果和目标,不能一哄而上,更不会一混就灵。这需要在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相关配套政策的同时,大力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在进行必要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发挥企业家的精神和主观能动性。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成功的企业都充分发挥了企业家的作用,都激发保护了优秀企业家精神。
国企混改的配套改革和制度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国企混改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资本逻辑的改革。从过去的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到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和条件。二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应该对应市场化的薪酬体系,把职业经理人的责任心、事业心激发出来。三是建立容错机制。国企改革是一项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在这一试错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失误或偏差,混改也不例外。由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企业性质、国有资产流失等敏感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较大争议,因此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作为混改推动者和责任人无疑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以致一些部门和企业领导人裹足不前,采取了观望甚至回避的态度。在改革难度大和从严治党压力下担心“做多错多”,干脆“不吃、不拿、也不干”。为有效推动国企混改,有必要建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容错机制,以激发保护改革担当精神和企业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