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需要具备的审批条件:
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设立: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出版物零售单位登记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版物零售单位办事流程:
1.行政指导
2.受理
3.实地检查
4.许可决定
(一)提交申请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登记表,成都市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领取;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各区公示的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材料清单:
1.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书
2.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登记表
3.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组织机构和章程(企业);
4.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有关材料;
5.出版物经营场所和出版物存储仓库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6.出版物经营场所和出版物存储仓库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7.出版物经营场所和出版物存储仓库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8.审批期限:以成都市各区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公示时间为准
出版物图书许可证核发成都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新津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