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设立登记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如何办理郫都区劳务派遣行政业务许可证核发;
郫都区劳务派遣公司内资审批注册设立标准的;
郫都区《劳务派遣许可证》发放依据: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作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网上公示办事流程。经过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区局初审、到企业实地核查等环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核,并发放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川成都郫都区进行劳务派遣需获派遣行政许可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只要求“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没有赋予劳动行政部门有效监管手段,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无力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实施后, 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并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今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必须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四川成都郫都区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每年定期报告
《实施办法》还建立了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同时,许可部门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此外,《实施办法》还明确了行政许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以及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擅自经营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可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超越法定职权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违反法定程序发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只要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行政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部门,可以撤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实施办法同时明确,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提高: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实施办法》规定,劳务派遣业务,必须申请行政许可。同时,也提高了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核发材料: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四川成都市郫都区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适用郫都区登记注册的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均可以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每年需要按时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