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成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受理范围:
成都市辖区内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三、办理依据: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四、人员要求: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摄像,表演学,播音主持,影视制作编辑,后期制作,影视动画等)有一个影视类职称者,递交职称资格证明,无职称资格证明的,提供大专以上相关专业佐证材料。
紧急!,短视频,节目,公众号被视频平台要求出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根据广电主管部门总编辑责任制以网络视听节目三审制备案要求,凡合作方不能出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都需要到属地广电部门办理制作经营资质,各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此资质周期,根据当地办理实际情况而定。
而平台要求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仅是短视频制作需要的,也是拍摄影视剧离不开的一个业务许可证,如何进行办理,我们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注意事项等流程为您做如下解答;
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不能有外资含参股
(3)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4)有符合规定的场所
(5)有确定的经营范围
受理机构:
传媒机构管理司,省级广播电视局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公司章程;
(3)申请表
(4)主要人员材料
(5)办公场地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