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青羊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指南(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办理类别:图书零售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程序: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受理标准:
办理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流程:
收件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构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社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6.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7.根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8.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应当初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受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1.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3.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制证
1.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青羊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图书申请材料:
1.青羊区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登记表
2.设立申请书
3.经营场所信息登记表
4.拟设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申请行政审批委托书
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青羊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图书零售变更材料:
1.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表
2.变更申请书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旧证正副本原件
4.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补证申请书
6.注销申请登记表
7.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个体工商户适用)
青羊区图书许可证分为出版物零售和出版物批发,零售为区上,批发为省局,零售无面积要求,批发要求营业场所面积实有50平米及以上,具体以房产证明标示的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相辅证;
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取得出版物许可证之后,需要每年按时进行图书年检,不参加年检的,许可证视为年审不合格,经营者将不得在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业务,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