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区审批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延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时限
劳务派遣单位3年有效期内核验合格,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许可部门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
二、申报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地使用,经营管理人员情况材料;
(5)申请者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者按要求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窗口
(2)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处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准予延续的,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予延续的,向申请者作出不予延续的书面回复。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期自动事项,未申请延续或行政部门不予延续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在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业务。
核发成都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郫都区,青羊区,温江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