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核准办事指南在成都双流区申请
成都市双流区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事规程:
1、向双流区广播电视局递交书面申请;
2、成都市广播电视局初审
3、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报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审批
成都市双流区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4、主要人员材料:法定代表人材料,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情况,或曾参加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企业法人股东的追溯材料
6、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协议
7、营业执照副本增加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初审
办事机构:双流区广电局社管科
办理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备注说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违反规定按《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6、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可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第34号令的有关规定,可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