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文物商店,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文物商店注册条件:
(一)有200万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5名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文物商店注册办理难点:
1、场地的要求每个省市都不一样,在那个城市办理就咨询当地政策。
2、5名人员的要求这一点能满足的也很少,我可以提供
办理解答:
文物商店的设立关键是文物商店资质的办理,只有获得了文物商店经营许可批复,才能依法销售文物,未经审批许可的公司是不可经营销售文物的。文物商店在北京来说属于承诺制,想比其它省份在办理上会略微容易一些,但是也不能忽视整体的办理要求,文物商店主要审核依据为人员的情况资历是否符合要求、注册资金需要满足条件出具验资报告、经营场所需要根据要求进行装修布置。
如果我们要收购的是一家未经营过的文物商店,那只要签好协议做好委托即可。如我们有此类设立需求和想法,有疑问疑虑等相应要考虑的东西,可以随时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