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网络文化许可证
成都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成都市网络文化业务许可证核发流程
成都市网络文化许可证各大系列审批
成都网络文化许可证设定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
第八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四) 业务范围说明;
(五) 专业人员、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说明材料;
(六) 域名登记证明;
(七)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网络表演项目和网络演出剧(节)目项目是如何定义的?
网络表演指以网络表演者个人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指在舞台场景下现场进行的成台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哪里可以下载电子标签?
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须领取激活码后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登录”中选择“网上注册”完成企业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的帐号设立,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的产品报审报备和各类报表均在此平台上申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电子标签及产品的电子标签也在此平台上下载。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能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暂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与内地合作方申请设立内地控股或占主导权益的合资、合作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审查决定:1、有确定的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成都市网络文化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许可证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经营管理人员社保证明
3、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4、从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的章程或机读档案
5、营业执照
6、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7、业务范围说明
成都市各区文网文许可证,网络文化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区域: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高新区,青羊区,武侯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都区,新津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邛崃市,彭州市,崇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