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申请人阅知,无需提供。
2、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
3、出版物零售单位申请网络零售业务
4、申请办理变更出版零售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单位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青羊区材料:
1、成都市青羊行政审批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申请营业执照
3、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企业审批登记公司章程
4、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办理申请法人材料
5、成都市青羊区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图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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