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办理青羊区进出口经营权;
成都市办理武侯区进出口经营权
成都市办理锦江区进出口权审批
申请条件:
(1)《对外贸易法》(2016年)第8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第2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商贸函[2019]72号,2019年)第3条“根据《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已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新申请、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时,应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及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材料原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办理完备案登记后可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成都市初次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进出口权流程为:
2、如何领取证书?
3种方式:
一、企业按照自身类型携带申请材料中的文件,到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并领取证书;
二、携带以下资料到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并领取证书; 1.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2.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三、由审批部门直接邮寄给申请人。
初次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内资、外资、个体工商户:1.网上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纸质备案登记表正、反面(反面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如能正常上传至商务部业务系统,则无需携带。
二、分支机构:1.网上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备案登记表正、反面(反面需盖公章及负责人章(或负责人签字));2.上级法人单位出具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如能正常上传至商务部业务系统,则无需携带。
三、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商务局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
青羊区办理进出口权审批周期:20个工作日,营业执照需包含进出口的业务范围;需要到行政审批局,海关,电子口岸,外管局,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才代表公司具备从事对外贸易经营业务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