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青羊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经营许可证
青羊区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出版物许可证青羊区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审批指南
如何办理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1)有正常的图书交易行为才能办理出版物经营资格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是否需要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款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需要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出版物出租业务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出租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出版物零售有什么前置要求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应查验供货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或电子文件,并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单据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验。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出版物出租、零售。营业执照所注册的经营范围需要有出版物零售方可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办理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应当于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出版物涵盖的范围:
《出版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什么是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经营场地必须是商用性质或办公性质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如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区行政审批局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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