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审核办事指南
办理巴中市范围内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所需条件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巴中市内资机构办设立审批
审批巴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理部门:巴中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法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申请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申报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3、在线核验企事业单位执照或签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申请单位公司章程(含修正案,且如股东为公司,还需提供该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6、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广播电视专业资格证明、业绩
7、无境外资本参与承诺书
8、法人简历及股东材料
9、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或房产所有者出具的无偿提供该办公场地的材料
巴中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范围: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
巴中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专项审批:解决地址,无技术人员问题,欢迎来电合作
巴中市影视制作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经营权,出版物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