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劳务派遣许可设立
成都市武侯区办劳务派遣许可证
成都市武侯区劳务派遣公司注册
申请条件:《劳动合同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四川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九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受理条件: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市武侯区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材料:
1、武侯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表》
2、武侯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3、武侯区劳务派遣单位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4、武侯区劳务派遣单位办公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租赁协议,房产证明
5、武侯区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书
6、武侯区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材料
成都市武侯区劳务派遣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符合的政策: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成都市武侯区劳务派遣许可证验资报告要求
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