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央企代持民企股东,I37联系I68O苑佳俊48O6。
寒冬料峭之下,国企混改却如火如荼。
自勾勒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之后,陆陆续续出了多个文件,形成以22号文为统领,若干配套文件为支撑的国企改革政策体系。
国企混改是一项事关国家经济全局的重大战略措施,在民营企业进不进入国企,如何进入等方面,应该严格实行“三不”,即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
民营资本进入国企以后,应该建立完善的、合理的退出机制,确保在民企资本觉得无利可图或因为其他原因不愿意再待在里面时,能够依法依规地顺利退出。
特别是伴随第四批混改试点继续发力,截至目前累计已有多家国企改革混改试点落地。有BATJ几大互联网巨头加入联通这类“民企参与央企”的混改;也有中国宝武对马钢集团实施重组的“地方国企央企化”混改;还有央企参与民企的混改。不论何种推进方式,国企混改已进入落地实操阶段。
然而,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一方面民间资本很纠结,忧心即使通过混改获得一定股份,也没有相应话语权和决策权;另一方面国企决策层也忧心国有资产流失、触犯红线。
如何避免踏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混改误区?如何落实以“管资本”为主,保障国资安全前提下充分释放市场灵活性?
那么我们今天从为何混?和谁混?怎么混?这三个核心问题进行讨论,为混改明确方向,并且“以终为始”的思考和布局混改的脚步。
为何混?
实践证明,混改并非“灵丹妙药”,企业应切忌“为混而混,混而不改”,不谈效果的混改都是耍流氓!只有真正领会混改初心,才能觅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