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在进行4.5.1监测与测量时,不知道如何对监测与测量的结果进行评价,除了对运行表皮准的设定不准之外,重要的是组织不懂所收集的法律法规如何运用,无法地对照法规条款来进行对体系运行情况的评价。笔者在参与一个咨询项目时,咨询家将该组织适用的85部法律法规筛选后得到其中的58部重要的法律法规;然后对这58部法律法
规进行内容摘要,并列粗适用的主要条款内容;再对该组织在防和治水环境污染、防和治大气污染、防和治噪声环境污染、防和治工业固废污染、防和治生活固废污染、防和治危险废物污染、
防和治化学品污染、防和治新污染源污染、资源能源综合使用、节约能源、节约水资源、繁殖个突法事故、保护环境、和辐射等污染、污染源监测与管理等15个方面分别列出评
价条目和所涉重要法律法规。这样,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就变得条理清晰,可以运用自如了。根据条款摘编、分类和整理,组织就可以对其运行和活动进行检测,定期评价有关法
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运行操作始终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保证了组织对遵守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承诺。